須審查政界資金來源<br>金管局嚴打洗黑錢

須審查政界資金來源
金管局嚴打洗黑錢

【本報訊】金管局昨發出《防止洗黑錢活動指引補充文件》,要求銀行對新客戶的開戶程序及現有客戶的帳戶,按風險為本的標準,進行更全面的盡職審查及檢討;對個別潛在高風險的團體,如恐怖分子籌資活動或政府政界高層的資金來源,特別是來自貪污受賄較普遍的地區國家。

去年舉報增一成
該局銀行政策部助理總裁唐培新表示,發出修訂文件並非因本港出現某些問題而作出回應,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一向在打擊洗黑錢上享有良好監管紀錄及廉潔聲譽,去年本地銀行舉報的洗黑錢個案約1.1萬宗,較前年增一成,約1000宗,反映同業對洗黑錢的監控更嚴謹,而非顯示本地潛在的不法活動上升。
銀行公會代表兼渣打銀行財務總監馮隆春表示,公會一直參與該局就補充文件的討論,業界完全認同修訂指引的內容,相信履行有關建議,不會帶來巨大成本開支,況且對銀行而言,「聲譽風險(reputationalrisk)帶來的損害,遠超於任何加強電腦系統堵截洗黑錢的成本。」
唐培新同意中港經濟愈趨融合,跨境洗黑錢的潛在風險會隨着增加,但本港獲准經營人民幣個人業務後,該局已提醒銀行關注新客戶的開戶程序,特別涉及現金交易的審查,確保監控標準與其他銀行業務一致,目前銀行的做法亦很適當。

盡職審查更全面
認可機構需於今年底前實施補充文件的建議,唐氏表示,與其他國際中心相比,本港較少將指引賦予法定地位,但文件內的一些高層次準則,如保留客戶紀錄等,在未來數年會透過立法,推行至包括銀行、證券經紀及其他金融界別。
是次金管局發出的文件,併入了巴塞爾委員會在01年發出的「銀行仔細查證客戶身份」文件,以及打擊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AFT)去年中提出的修訂建議。現行的「防止清洗黑錢活動指引」在97年首次發出,00年曾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