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公安的內地男子涉騙款案昨於北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辯方大律師在盤問時指稱,離過婚的女事主自拍拖以來表現主動、慷慨,更曾聲稱懷孕,會打本給被告開餐館,利誘被告到澳洲與她結婚,及後知道被告原來在內地已有妻室,才惱羞成怒,將一筆同意借給被告周轉的四十萬元款項,說成被人騙財騙色。 記者:陳曉薇
女事主昨在盤問下僅承認,她經在廣州從事旅遊業的表姊認識被告,兩人相識兩至三個月後,她因想找人陪伴看戲,遂於去年七月起與被告拍拖,得悉被告曾任公安,後來轉職為手機電池經紀,每次來港均為尋找商機,去年底時曾入住其家。
辯方大律師昨盤問時表示,被告與女事主於去年十一至十二月期間,關係如膠似漆,女方甚至主動為被告申請附屬卡,兩人進展至談婚論嫁階段,去年十二月,她對被告聲稱懷有身孕,利用自己擁有澳洲護照,利誘被告先往澳洲躲起來,然後替他買車,兼付錢讓他開餐館,申請他入澳洲籍。女事主一一否認。
大律師續指,被告曾致電到澳洲,表示在港洽談電池生意,需要四十萬元周轉,女事主遂叫被告聯絡她的胞妹安排轉帳,惟她返港後,知道被告原來已有家室,遂於二月中致電被告,威脅要見被告,否則絕食,又致電被告廣州家中,騷擾他的家人,聲言自己才是被告的真正妻子。女事主否認辯方的說法。
女事主亦否認,一直欺騙被告,說是七九年出生,年僅二十五歲,其後在被告質問下,才肯說出真實年齡。
此外,大律師指她於附屬卡發出後,曾向被告說出自己的理財密碼,並指該密碼是她移民澳洲的日期,女事主只同意密碼是一個特別的日期。
被告麥永添,被控今年一月十九至二十二日,未獲授權將二十二萬元款項,由女事主呂健愉的儲蓄戶口,轉至另一帳戶,另兩度提取合共二十九萬元現金。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NKCC239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