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與地鐵劃清界線

政府要與地鐵劃清界線

筆者兩星期前在本報撰文,呼籲政府不要盲目偏袒集體運輸系統,在審批新鐵路時,應以計劃的經濟效益為最重要考慮因素。怎料到地鐵公司同日在立法會,公開要求政府注資地鐵港島新支線,新鐵路的建造成本高達一百五十億元,地鐵揚言必須由政府注資,但數額少於建造成本一半,若政府拒絕提供財政支持,地鐵會擱置西港島線及南港島線計劃。作為一家上市公司,地鐵的行為實在令人瞠目結舌!

呂漢光

全世界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均要向股東負責;在作出任何投資計劃時,亦定必會以計劃的成本效益為依據,若計劃有可能令股東蒙受損失,理性的管理層自當把有關計劃擱置。若投資計劃符合經濟效益,但公司缺乏資金,市場上有許多不同形式的融資及集資方法,讓公司籌集資金將計劃推行。
地鐵雖有上市公司之名,但行為上,卻沒有半點上市公司之實。為了開展西港島線及南港島線的投資計劃,地鐵管理層明目張膽地指出,新鐵路的回報率,將低於商業投資的回報率,因此要地鐵獨自承擔投資計劃,在財務上並不可行。地鐵強調要開拓新支線,只可依靠政府的注資,否則會放棄開展整個計劃,令港島西區和南區的發展受到限制。雖然政府是地鐵的大股東,在商言商,作為上市公司,怎可能要求特區補貼數十億元公帑!要知道,其他股東將可從補貼中得益,筆者很難想像,有哪一國家的上市公司,會要求政府補貼小股東。
地鐵指出,由於新鐵路將接駁現時的港島線,所以車費需與現時的港島線車費相若,新鐵路亦不能由其他支線補貼,以免對其他乘客不公平;若政府注資,新鐵路的票價將甚具競爭力,若政府決定不提供財政支持,新鐵路的票價便會太貴而無法與其他運輸機構競爭。

既然西港島線及南港島線計劃,本質上沒有明顯的成本效益,為甚麼政府還要提供財務支持?地鐵的主要論據是,新支線的社會效益達四百億元,其中四十至五十億元為政府庫房收益,而且可以根治兩區交通擠塞問題。新支線更為港島南區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興建期間將可提供五千個就業職位,並能帶動區內的旅遊業及相關行業的發展,地鐵聲稱可為區內增加二萬個職位,這些職位的增加,將可抵銷巴士公司因乘客流失而削減的職位,另一方面,地鐵西南線亦得到環保團體支持,因鐵路較道路環保。
地鐵的推算中,將政府因沿線物業升值而得到的額外收入,如差餉等計算在興建支線的經濟效益內。任何投資項目,不論涉及的資金多少,不論成敗,總會為當地帶來經濟收益,以這樣的理據向政府要求財務支持,實在匪夷所思。試想想,一家小食店或零售店,何嘗沒有為香港的經濟作出貢獻,如創造就業、帶動旅遊業等等,套用地鐵的特殊邏輯,所有在港投資的公司,不論大小,大可向政府要求財政支持。按推論,所有在香港工作的人,亦可向政府要求補貼。
筆者在此向地鐵的管理層進一言,作為一家負責任的上市公司管理層,自當要透過市場營運,為股東謀求合理利潤,同時亦要勇於承擔投資失誤的責任。政府作為地鐵公司的最大股東,當然希望能從地鐵的營運中,獲取合理回報,地鐵絕不應該視政府為搖錢樹,更不應把所有投資風險轉到政府頭上。其他的集體運輸機構如巴士,為香港帶來的經濟效益,絕不比地鐵低,筆者從未聽聞其他集體運輸機構,向政府要求財務支持。事實上,地鐵是一家獨立運作的上市公司,政府應與地鐵劃清界線,在審批地鐵與審批其他集體運輸機構的新投資項目時,應一視同仁。政府的公帑絕不應花在資助任何一家獨立運作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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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嶺南大學市場及國際企業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