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婦人,深夜時分在上水金錢村遇上的士司機兜客,她聲稱不夠車資,可提供性服務代替,雙方於僻靜處發生性行為後,向司機索取一千元「肉金」不果,以「借尿遁」將司機腰包掠去。內地婦昨在粉嶺法院承認盜竊罪,裁判官斥責她所犯罪行實為勒索不遂,有別於一般偷竊,判入獄八個月。 記者:陳浩義
被告楊鏇華,二十九歲,雙程證人士,律師求情表示,被告在內地為製衣廠工人,月入一千元人民幣,丈夫為職業司機,夫婦育有一對子女,分別四歲及六歲。她是次來港為照顧患有鼻咽癌的繼父,而其母親患有子宮癌,被告因經濟困難,一時貪心才犯案。
控罪指她於五月三十日在新界粉嶺和合石銘賢路偷取一個腰包,內有港幣一百五十元、人民幣四百元、一部諾基亞手提電話,一張香港駕駛執照,一張教車師傅執照,一張的士駕駛執照及一串四條鎖匙等,為男子陳嘉錦的財物。
案情指出,四十六歲男事主為兼職的士司機,事發於當日凌晨一時二十分,他駕車在上水金錢村看見被告,獨自一人步行,遂停車詢問她是否乘車,被告表示往沙田,事主回應車資為一百五十元,她聲稱不夠金錢,但可以其他方式代替車資。
雙方隨後同意以性服務代替車資,男事主將車駛至大頭嶺一僻靜處,兩人在車上性交,被告並保留使用的避孕套。其後,男事主駕車沿青山公路載被告往沙田,途中被告向男事主索取一千元「肉金」,事主認為與當初協議不同,未有理會。
當的士駛至和合石銘賢路時,被告稱要小解着事主停車,繼而奪去事主放在的士前座的腰包,迅速落車逃去。事主駕車兜截不果報警,警方稍後於凌晨三時許,在百和路行人天橋發現被告將其拘捕,從她身上撿獲事主的駕駛執照及現金,並在銘賢路撿回事主的其他物品。
案件編號:FLCC1641/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