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於手錶的價值,完全不是實用,而是它的牌子,真可憐。
最先認識的,是一個五枝火柴的勞力士錶。天下暴發戶都有共同的心理,先擁有一個金的勞力士,只有它能代表「我有錢」這句話,後來就是買「賓士」車了。
社會一繁榮,金勞已變成老土人士的象徵,沒甚麼人去買,暴發戶們開始認識有一種叫「卡地亞」的東西。
跟着,他們當然研究起PatekPhilippe、AudemarsPiguet起來,但只求愈貴愈好,功能如何並不重要,鑲滿鑽石就是。
遇見一個人,每次都向大家抱怨:「幾十萬的一隻錶,秒針竟然掉了!」
一兩年後又碰上,還在抱怨。他是為了顯示自己有那麼一個名牌而不去修理,或者故意把針剝掉吧?
這令我想起六十年代的三毫子小說的情節,某人買了一個勞力士,叫他的死黨逢人就問他時間的故事。
金勞值那麼多錢嗎?我在南斯拉夫鄉下拍戲,身上沒有現金付賬,又是一間不用信用卡的餐廳,攝影師拿出他的金勞來抵押。
餐廳老闆看了一會兒,搖搖頭還給他,問道:「你有沒有精工?」
人的價值觀,被商家的廣告左右,是一件可悲的事。
但請別誤會,我絕對沒那麼清高,我也愛名牌,愛得要死,我知道名牌是要保護的,商家一定不用次貨,有點品質保證。
我有時戴上Bvlgari,收藏家古鎮煌看了就批評:「這只是一個石英錶,沒有機器,不值得那麼貴。」
我絕對贊同,我愛這隻錶的錶帶設計,是天下最實用的,別的錶沒有,就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