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時內吻逾四百次<br>男導師非禮男童監三年

一小時內吻逾四百次
男導師非禮男童監三年

【本報訊】青少年中心前導師三年內多次非禮小三男生,早前被裁定共六項非禮及普通襲擊罪成,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三年。法官彭偉昌指被告對男童態度非常曖昧,完全超越朋友範圍,並非單為滿足自己某些慾望,又引述報告指,被告常常聽到鬼魅聲音,可能已患上精神分裂症,需在獄中接受治療。

影響心理發展
法官續指出,現年二十八歲的姓曾被告對事主有一定程度關心,亦渴求對方同等回應,被告善待事主非為軟硬兼施的伎倆。若非被告看重兩人關係,只把事主當作玩弄工具,刑期將更長。
事主現年十四歲,案發時僅十歲。評估報告指出,事主每當提及事件時均有情緒表現,且因屢受被告利用,可能影響其心理發展,需接受治療。
本案源於九九年,被告在青少年中心認識了當時年僅十歲的事主,被告送禮、陪伴和關心令兩人愈走愈近,最後差不多日日見面。九九至○二年期間,被告在葵芳邨住所、酒店房間及母親的服裝店向事主索吻、共浴、以下體壓向事主下體。其中一次更要事主一個小時內吻他逾四百次。直至事主升讀中一,終抵受不了向社工揭露事件。
案件編號:DCCC16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