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金津貼利市場運作

薪金津貼利市場運作

梁嘉銳

較早前,筆者提出要改善弱勢社群的最佳方案為「薪金津貼」(wagesubsidy),而非最低工資(見本版五月十三日)。有傳媒朋友認為不可行。一來要政府掏腰包,特別是現時財赤高企,更不可行。二來可能會引起詐騙行為,僱員僱主合作,假稱有工作,然後騙取政府的薪金津貼。對於這些疑問,筆者希望簡單回應一下。
首先是政府開支問題。不錯,表面來說,若訂立最低工資,政府便毋須直接掏腰包。事實卻是,倘若訂立最低工資,一些較年輕力壯的人,便會取代年長的工人,或其他因疾病或意外失去工作能力,而從事低技術工作的人;這些被裁減的人,最終還是要以綜援或其他政府福利賴以為生。結果,政府還是要掏腰包。唯一的分別是,若實行最低工資,政府的福利開支會較大,而如果推行薪金津貼,則可能是別的政府部門開支會增加。現時政府不同部門的首長,都要為自己的部門制訂預算。因此,不同的政策,可能會影響不同部門在帳目上的表現。
最低工資的另一個問題是,倘若我們把一些低技術工作的月薪,提高到五千港元(現時物價計算),就絕對是一份頗吸引的工作。以現時的移民政策,這可吸引不少鄰近地區的非法或合法勞工,來港就業。本來,吸引移民是好事。但以五千元月薪吸引來的,卻未必盡是現時我們希望吸納的人才。而且,一旦他們定居下來,我們還要考慮如何照顧他們的下一代,以及他們的年老生活,因此,不能不仔細思量。

第二是欺詐的問題。實行最低工資,政府毋須直接付款,因此亦消除了詐騙的動機。但若實行薪金津貼,便有可能有人利用漏洞,開設空殼公司,偽造文件,假裝聘請人回來,然後再將政府的津貼攤分,這的確是需要小心的地方。要堵塞這些漏洞,政府必須監管抽查。但就這一點而言,實行最低工資亦需要監管抽查,並無分別。又或者說,幾乎所有扭曲市場的活動,包括公共房屋、公共醫療,都同樣有詐騙的可能。這亦是為何經濟學者在一般情況下,不贊成干預的原因之一。
另方面,如果開公司真能賺錢,一定有很多人爭相開辦。於是,市場又一次開始運作了。由於公司人人都可以開,市場壓力最後必然是把所有的好處(surplus)歸到這些假裝受聘之人身上,以及一些必要開支(如商業登記費,寫字樓租金等)之上。於是,變成了對領取者的一種「定額津貼」(lumpsumtransfer),然後領取者要以所報稱的薪水,繳交稅收,這有點像低收入人士額外的免稅額,而這亦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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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