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高消遣人贓並獲<br>憂藏毒毀前途中大生跳樓亡

的士高消遣人贓並獲
憂藏毒毀前途中大生跳樓亡

【本報訊】一名中文大學一年級學生,前日凌晨在的士高消遣時因涉藏有搖頭丸被警方拘捕,獲准保釋等侯上庭,但疑憂慮官非毀前途,當日晚上被發現在秀茂坪邨寓所從三十四樓墮下死亡,警方在事主家中撿獲遺書,大意透露對不起家人,其母得悉死訊哀傷不已。 記者:林榮海 劉永明

墮樓喪生青年姓蕭,二十歲,與四十九歲姓陳母親及一名兄長,居於秀茂坪邨秀康樓三十四樓一單位。據知,死者生前在中文大學就讀一年級,其兄年前大學畢業後繼續進修取得碩士資格,現正攻讀研究生課程。警方調查相信事件無可疑。

遭家人責備
消息稱,上周六凌晨時分,事主在彌敦道一家的士高消遣後離去遭警員截查,警員當場在事主身上搜獲一粒搖頭丸,警方以他涉嫌藏毒拘捕帶署。據知,經扣查後事主已獲准保釋等候上庭,他稍後返回家中將藏毒被捕一事告知母親及兄長,其間疑遭家人責備,令他耿耿於懷。
當日晚上十時許,事主離家外出,找居於同一幢大廈友人傾訴心事,稍後即由鄰居發現由高處墜下,重傷倒卧一樓平台,警方接報到場將事主送院急救,其母亦接獲警方通知趕至醫院探望,可是事主經四十分鐘搶救,延至深夜十一時四十四分證實不治,家人得悉噩耗哭成淚人。
警方跟進調查懷疑事主由秀康樓三十四樓寓所梯間墜下,警員又在事主睡床撿獲一封遺書,內容大意表示對不起家人,警方不排除事主恐怕日後藏毒案件審訊,一旦罪成毀掉前途畏罪自殺輕生,事件並無可疑。

應勇敢面對
城市大學青年研究室總監黃成榮博士指出,藏毒罪雖屬刑事罪行,然而當事人若屬初犯、或藏有毒品份量不多,法院量刑時可能基於給予當事人更新機會大原則,判以緩刑、守行為或罰款等較輕刑罰。他續稱,理解當事人在犯事後會出現自責情緒,然而這只是人生中一些經歷和考驗,絕非世界末日,當事人應勇敢面對及承擔責任,才能從過錯中反省及成長,相反若是畏罪逃避責任、甚至為此犧牲寶貴生命則十分不智和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