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起來跑到學校演講,皆因在這個識時務的年代,竟然有人邀請一個像我這樣不識時務的人,在六四十五周年,向學生演講「法治精神」,我實在不可以不去。
在答問時間,有老師問我,如果這些年我不是那麼堅持我對法治、民主的一些理念,我的生活是不是會好過一點?從某個角度看,答案顯然是肯定的;起碼,我不用大清早起來,跑到對我來說是遙遠而陌生的何文田演講。從政八年,我失去不少,有時經過一些我以前消閒愛到的地方,我會有那一刻的惘然,覺得莫以名狀的渴望,但是我知道永遠走不回去了,時光不會倒流,年華不會再現。或者,如果我沒有踏上政治舞台的話,今天我會已經建立起不太差的大律師業務,公餘寫的稿,會繼續有人為我結集出版第十三本、十四本的單行本,高興時賣弄一點才華,而不是會因某些人的政治利益需要,不時受到卑鄙的攻擊和刻意冷待。在港英時代,尖銳的合理批評,反而會得到尊重和接受,但回歸之後,這種政治氣度已完全消失,我為甚麼還要堅持下去呢?不堅持,可能真的會生活好過一點。
有一次乘搭的士往灣仔吃晚飯,的士司機勸我:吳小姐,不用站得那麼前。他的善意令我十分感動。我也希望不用站得那麼前,聲音那麼高,但我知道,如果因為在要有人站起來發出聲音的時候沒有人這樣做,因而令到打擊自由法治的行為得逞,我的生活只會變得更不好過,我永遠都會恥於自己的懦弱和自私。現在,我雖然做得不好,但起碼仍是個對社會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