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家強做官校校董受阻撓

馮家強做官校校董受阻撓

【記者羅偉光報道】前學聯成員馮家強獲校友會推選,擔任母校觀塘官立中學學校管理委員會委員(相當於校董),但遭教育統籌局留難,拖延十五個月後才提出有條件委任,官員提出的理由是他觸犯《公安條例》的案件正排期上訴。立法會議員質疑教統局進行政治審查,行使否決校友參與校政的權力,亦有違校政民主化原則。
馮家強九九年起獲觀塘官立中學校友會推選為學校管理委員會代表,二○○一年底再度獲選,但教統局一直沒有發出委任狀,他向教統局查詢,獲覆稱因為他於二○○二年被檢控觸犯《公安條例》,由於案件正排期上訴,未有上訴結果前不宜委任他。馮家強被控於二○○二年與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在灣仔警察總部外非法集會,兩人被判有罪但提出上訴,案件正排期聆訊。馮家強質疑教統局濫權及進行政治審查,因為他是獲校友會選舉產生的代表,教統局不應推翻舊生會的選舉結果。

議員憂官員濫權
直至今年四月,教統局終向馮家強提出有條件委任,表示有需要時會檢討其委任,暗示隨時可撤消其委員資格。馮家強稱,基於他是獲校友會推選的代表,故不能接受這種有條件的委任。觀塘官立中學校友會前主席蔡家民指出,馮家強參加代表選舉時已表明有案底,仍獲校友支持,顯示得到校友信任,他批評教統局做法不尊重校友會,「我哋係對母校有感情先參加校管會,點解教統局要阻止校友參與校政?」
馮家強遭教統局留難事件,反映教統局委任校管會委員權力過大的問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稱,經選舉程序產生的校管會代表,不應由教統局任命或罷免,否則選舉機制形同虛設,亦違反校政民主化原則,「呢個好明顯係官員可以濫權嘅漏洞。」
教統局發言人稱不會評論個別事件,當局一般會考慮有關人士是否有刑事案底及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加入校管會,大前提是要保障學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