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間房委會認可建築物料供應商及工程分判商的六名高層,涉嫌向房署職員提供一百九十萬元,以向屋宇裝備工程分判商施壓,加快向房署呈交供應物料的合約,六人被控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串謀偽造帳目共七項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六月二十五日,待轉介區域法院文件,被告准以現金五萬至二十萬元保釋。
六名被告為利信機電有限公司董事沈超(六十八歲)、一匹電機有限公司董事黃洪基(五十三歲)、ABB(HongKong)Limited總裁余志偉(四十五歲)及財務總監王天心(三十七歲)、身兼和富科技有限公司及電聯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的殷堅明(四十九歲)和何錫安(五十五歲)。
控罪指九九年至○一年,沈、黃及余串謀他人,向房署人員提供合共一百九十萬元利益,作為向屋宇裝備工程分判商加快向房署呈交供應物料合約的報酬,而六名被告被指五次竄改帳目,藉以顯示ABB向利信機電、一匹、和富科技等公司發出定單,要求提供改裝及安裝用戶總掣配電箱的電工及材料。
案件編號:ESCC247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