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彭博資訊報道,珠光發展(908)大股東、珠海市窗口公司珠光集團,由於未能償還債權銀行渣打約10億元貸款,遭渣打申請清盤,昨日澳門法院正式判決珠光集團清盤。
報道引述渣打的律師代表稱,希望珠光集團會對裁判提出上訴。另一方面,珠光集團的發言人指出,債權人拒絕商討重組方案,最後才被迫以法律途徑解決,但他未有回應該集團會否提出上訴。
珠光集團於95年向多家銀行借款逾40億元,金融風暴後由於業務大受打擊,00年開始談判重組債務。去年10月底,珠光集團與債權人就債務重組談判破裂,並遭渣打申請清盤,當時有報道指出,談判破裂主要由於原屬珠光集團的兩幅地皮,遭市政府以綠化園林為由沒收,但並沒有任何賠償,該兩地估值約10億元。
另外,渣打委任羅申美企業顧問,為珠光集團及珠光香港的臨時清盤人,當時羅申美曾向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追討有關土地補償,但卻被當地法院要求先繳交877萬元人民幣登記手續費,較一般訴訟的60元人民幣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