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有非禮前科的十七歲中三男生,疑因抵受不住誘惑,尾隨一名身穿T恤短裙的大學女生,由太子地鐵站至荃灣寓所,在大廈走廊向她大肆非禮,他於被捕後,坦言對美女有觸摸衝動,需接受心理治療。案件昨在荃灣法院審理,被告承認控罪,還柙候判。 記者:陳浩義
十七歲被告麥俊文,有三次非禮案底,○一年曾遭警司警誡,控罪指他於五月十二日在荃灣德士古道富麗花園的電梯大堂非禮一名少女。
案情指出,二十歲事主為大學女生,事發當日下午三時許,她放學後在佐敦站乘坐地鐵往大窩口站,當列車駛至太子站時,被告發現她並被其美色吸引,一直尾隨她返抵荃灣的寓所大廈。
被告隨女事主乘搭同一部電梯登樓,當女事主在二十七樓步出時,碰上一名男住客入𨋢落樓,被告假意推開後樓梯門,但當女事主開啟寓所鐵閘時,被告突然回身撲向女事主,捉住她的手臂推回電梯大堂。
被告扯下她的T恤,伸手入衫內摸胸,其間並抓傷她胸脯。女事主反抗,推開被告並取出手機報警,被告企圖用手捂她口,但不成功。
女事主的十七歲胞妹在家聽聞嘈雜聲,探頭出門察看,女事主遂呼喚胞妹不要開門及報警。被告欲乘𨋢離開,遭女事主阻止,被告向她道歉,竟用雙手捉住她的肩膊強吻,還伸手扯下其內褲,女事主立即蹲低身自保。此際,其胞妹從屋內取出雨傘,扑向被告,被告才跑往後樓梯逃走。
警方接報抵場封鎖大廈出口,被告奔至樓下被警員截查,及被早前乘𨋢落樓的男住客認出,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攬過女事主及索吻,他每逢看見靚女,便有觸摸的衝動,需要接受心理治療。警方翻看大廈錄影帶,發現被告在女事主按大門密碼時,已趴在地上窺看她的裙底。
律師求情表示,被告現已後悔,並向法庭撰寫求情信,希望可給予最後一次機會,改過自新。裁判官指被告已曾被判入教導所,他面對的只有監禁刑罰,將案件押後至六月十八日判刑,以待取閱精神科醫生及感化官等報告,其間還柙候判。
案件編號:155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