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廉署一名助理調查主任,在執法時涉嫌誤導受查人士,最終因作假口供入獄,已敲響執法者查案「過界」的警號,昨日又有廉署人員,被法庭質疑剝削疑犯的權利,廉署前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昨批評:「打老虎嘅思想已經過時,但係廉署嘅機構文化已經偏咗一邊,查案好似去打獵,當人係獵物,咁樣好危險,對市民好唔公平!」
徐家傑認為,市民受查,不代表有罪,其權利必須受到保障,聯絡律師,合理之至,不能隨便干預,而進行錄影會面,過程亦須公道。他又指廉署因調查花費不菲,為了「交卷」,調查人員容易在過程中渲染犯錯,失卻公平客觀。徐家傑認為,法官今次判決,已彰顯法律公義,反而涉案調查員的水準與法律要求大有距離。
律師林炳昌昨接受查詢時亦說,廉署每年向立法會要求七、八億元龐大開支,必須有個案支持,結果「查案」變「造案」,被捕人士多,但與貪污有關者少,「舞影行動」亦「做到好大」,以爭取宣傳效果。林炳昌認為,廉署必須檢討如何在查案之餘,保障市民的緘默權,以免「過界」。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