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的第一滴淚

十五年前的第一滴淚

湯家驊

十五年前的今天是國哀日,亦是我為國家流下第一滴眼淚的日子。八九年的春天,是一個舉世矚目的季節,但仲夏的來臨,不僅為中國民運敲起了喪鐘,亦為很多人帶來了一段無可遺忘的悲痛回憶。中國近代民運的歷史,委實短得可憐。
我還清晰記得那個年頭的深秋是何等難過。眼看着中東歐各國共產政權一一崩潰,民主一步一步的勝利,令我既羨且忌。然而為何世事這麼不公平?中國人的民主之路,為何比它們更崎嶇,目的地更遙遙無期?很想忘記六四這個數字,但偏偏每年都有人提起它,令這悲痛的時刻銘記心中。
日子久了,悲痛之餘亦開始有一些正面的看法。八九民運在中國失敗但卻在歐洲成功,最大的原因除了經濟背景不同之外,無疑是缺乏廣大群眾的支持。當日除了香港之外,整個中國只有絕少數地區對北京的民運提供零星支持。但當時的香港還是英國殖民地,認真來說只是隔岸觀火,香港人的支持起不了多大作用。
從這個角度看,中國的八九民運並不成熟,而且缺乏理想的環境,更沒有完善的組織及部署。天安門的學生除了有民主理想和一腔熱血之外,可以說是一無所有。即使不應血腥收場,亦很難寄望有甚麼實質成果。

但從另一角度來看,天安門的血卻絕對不是白流的。中國的八九民運或多或少刺激了中東歐民運的成功,改變了多個國家的權力分配,最重要的是喚醒了香港幾百萬人的民主訴求。這十多年來,這份民主熱情終於在去年七月一日開花結果。
未來十年的中國,民主得以發展的環境肯定只會日漸理想。隨着國家的開放,通訊的發達,以至日漸融入國際大家庭的必然現實,中國以往的自我封閉年代已是一去不返。
其實今日的新中國在一九八二年已擁有一套頗為完善的憲法。憲法的第一及二條早已刻劃出民主的基本理念。第三十四條更清楚訂明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區別,都有選舉及被選舉權。第五條及第三十三條定明了對法治的承諾。第三十五條至四十條亦清楚地保障了中國人民的基本人權。其中第四十一條更規定,國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有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而一旦國民有申訴、控告或檢舉,則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這些都不是民運學生所極力爭取的嗎?其實國家已擁有憲政、法治及保護人權的基本條件,所缺乏的只是真正監督及實施憲法之決心。新一代領導人對追求民主與法治的表明,始終會催生一個憲治政府的出現。要真正完成民運的使命,絕對不應依靠非理性的鬥爭,而是應該透過坦誠溝通和交流,及推廣國民對民主與法治的認識才可達到。
當中國終於成為一個法治社會時,就是民運完成神聖使命之日。這日子也許很遙遠,但只要我們有信心,這一日始終會來臨。這是我今天為紀念六四所許的一個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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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資深大律師及「《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關注組文章逢星期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