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會成都市一名現年八十多歲的老婦,發現與自己朝夕相處了六十多年的丈夫早前擅自做了變性手術,兩夫妻一夜之間變成姊妹,儼如晴天霹靂。老婦忍無可忍,前天找律師辦理離婚手續。
事件中的黃姓老婦,現年八十多歲,家住成都北門。黃女士前天到城北法律服務所提出離婚的訴訟,其理由是:幾年前,與她年齡相若的丈夫在她完全不知情下,擅自到醫院做了變性手術,回家後還要和她以姊妹相稱。
丈夫在一夜之間變成了自己的姊姊,黃女士無論如何都無法接受,但念及子女,同時亦想到自己亦已年屆八旬,便忍住了這口氣,希望就這樣與「丈夫」和睦相處終老。可是最近「丈夫」經常騷擾她,令她忍無可忍,和女兒商量後,決定離婚。但她沒有透露丈夫為甚麼要變性,以及如何騷擾她。
黃女士表示,她在一九四九年中共建國之前已和「丈夫」結婚。在那個紛亂的時代,兩人並沒有到政府部門作婚姻註冊登記,因此他們屬於「事實婚姻」。由於沒有登記,就不能循正常途徑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只有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
負責處理黃女士案件的城北法律服務所負責人任中建表示,像黃女士這種情況,只要到法院立案,就一定能離婚。中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必須是異性,而黃女士兩「夫婦」現在是同性,所以法院一定會立即判決解除兩人之間的夫妻關係。
黃女士指出,自從「丈夫」變性後,連身份證的性別也一併更改,模樣和舉止也有一定的變化,但鄰居和親戚都知道有這回事。
不過,任中建質疑,沒有辦妥離婚手續,醫院怎會貿然給病人做變性手術呢?他懷疑是黃女士的「丈夫」對醫院謊稱自己沒有結婚,而「事實婚姻」的關係又沒有證據可查,因此就讓他蒙混過關。另一個可能是「丈夫」對醫院謊稱自己喪偶,醫院一看,年紀都這麼大了,也許就相信了。
《成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