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環填海第三期因填海司法覆核爭議而一度停工五個月,工程承建商已向港府索償二億八千萬元,比港府原先估計的一億元多近兩倍,港府正研究縮短施工時間,以減低賠償金額。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昨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由於保護海港協會就填海提出司法覆核,中環填海第三期工程由去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今年三月九日期間,暫停合約原定的海事打樁和填海工程,此外,海事工程亦曾受環保團體干擾,填海工程承建商禮頓中國建築宏安聯營公司今年四月十七日正式就暫停工程而產生的延誤及相關支出,索償二億八千萬元。
但余若薇議員質疑,中環填海合約簽署前,已有人表示會提出司法覆核,港府卻照樣簽約動工,孫明揚則承認,在簽署合約前,有城規會成員在會議上提出司法覆核問題。
孫明揚又拒絕承諾在中環填海完成後,現時中區海旁的大廈不會重建或加高,他指出,政府會堅持發展大綱圖的高度限制,但「唔係我喺度可以承諾,有法定程序,我承諾都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