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打狗棒」解釋難置信<br>前騎師余健雄座駕藏金屬管即時入獄四個月

官斥「打狗棒」解釋難置信
前騎師余健雄座駕藏金屬管即時入獄四個月

【本報訊】前見習騎師、現任馬會「騎馬人」余健雄,今年一月駕車在尖沙嘴金巴利道遇警方臨時路障截查時,從其房車內搜出一支三十吋長的金屬管,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否認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辯稱金屬管是用來嚇野狗,但不為裁判官馬保華接納,表示不會相信「打狗棒」解釋,更斥他謊話連篇,判罪成即時入獄四個月。 記者:陳曉薇

馬會新聞秘書鄭國銘昨回應記者提問時指,余健雄入獄未能上班,會遭自動終止其僱傭合約,公司亦會退回有關公積金,至於會否再行聘用,須等候他提出上訴後,另作商議。

三十吋長 手柄纏紗布
現年二十五歲的余健雄,被控於今年一月三日,在尖沙嘴金巴利道嘉新大廈外,藏有一支金屬管攻擊性武器。
警員曾招偉(譯音)昨供稱,警方案發晚在嘉新大廈對開設置臨時路障,當晚約九時半,見余健雄駕駛一輛豐田AltezzaRS200灰色房車,沿金巴利道向路障駛來,其間該車突然慢駛,余更彎身向前,形迹可疑,便指示余駛進調查區,警員及後在司機位地氈底,搜出一支三十吋長、尾部纏着紗布作手柄的金屬管。
曾警員續供,余健雄當時稱「阿Sir,我架車俾人搞,咪放(金屬管)喺車度傍身囉」,余隨即被警員拘捕。

辯稱嚇狗 否認圖傷人
余健雄昨自辯時指,他於馬會任職七至八年,現任「騎馬人」(即策騎員),他購新車後,由於座駕不時發生問題,近一、兩年間,每月平均會到朋友於元朗的車房檢查一至兩次,該處不時有野狗出現張牙舞爪,發出驚嚇聲音令人驚慌,至案發前兩至三天,他於馬房靈機一動,拿了金屬管放在車廂內,以便用來嚇狗。
當主控官在盤問時提及他平時習慣對付動物,何以還會怕狗時,余辯稱,「馬雖然會起蹄,但狗會咬人」,但他堅拒否認意圖用金屬棒來打架或傷人。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中三學歷程度,沒有案底,他憑着個人努力,才在馬會找到一份良好職業,現時可能喪失工作,而傳媒報道事件,已令他感受壓力,案中沒有證據顯示他傷人,故要求輕判。

非法武器 官拒納解釋
裁判官馬保華判案時指,控方已能充份證明該金屬管曾被改裝,屬於非法武器,根據警方呈堂相片,車上亦已備有較長的電筒,可作驅趕狗隻,被告根本不須另攜武器,他自辯時未能講出甚麼時間開始被狗嚇怕,其座駕又不知何故經常會壞,證供含糊不清,法庭不會接納其「打狗棒」解釋。
裁判官更指斥,被告在證人枱上「造作一番,講大話,唔係咁好」,而且謊話連篇,故判予即時監禁四個月。
案件編號:KCCC4284/04

警員昨在庭外展示案發日截查余健雄座駕搜出的三十吋長金屬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