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不只一次解說兩岸三地出版業界的狀況,每次都會鼓勵本地的寫作人要保留香港的行文風格。基於出版制度不同,香港寫作人習慣以精煉文字表達,有點像文言文,字字千金。
當出版社編輯時,收過一些小說投稿,行文風格不倫不類,台式、英式、京式、港式盡在其中,雜而不純,看得一頭霧水。香港作為國際文化融和的都市,自然有世界各地的訊息湧入,東起日本,西至哥倫比亞的著名小說,都有譯本出版發售。耳濡目染,照辦煮碗,可能會得個四不像。
又有批評指漢語沒有「時式」,不及英語容易表達。這也是很大的謬誤。中文的時序在句子編排,例如:黎明即起,灑掃庭除。四件事已排好先後次序,何苦再加「時式」?漢語一字一義,所以不同的組合會出現不同的意思,釐清字、詞的含意,恰當組合,沒有不通順的道理。
台灣的白話文滲了不少日語文法,主詞都放在句末。國內行文亦有拉丁語法混雜其中,單一句子隨時有三十字。反觀上一、兩代香港文人的作品,卻沒有這些毛病,說一是一,說二是二,簡潔明白。為甚麼現在的香港作品會變得「不三不四」?這個問題足夠本地學者搞兩三次大型辯論會、講座,還未必能理出個結論。
筆者不是學者,亦沒資格舉辦講座,所以只能在這裏多發嚕囌,提倡「文言白話化」,不是清末民初那種半文半白,而是合文言文與白話文二者之長,精煉簡明為主的行文方法。將文言文適度調節,加入現代漢語,已是一篇很好的作品。最重要是表達圓滿,為多填格子而堆砌文字無甚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