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歲母聽審流淚 被告未回望一眼<br>推母行乞逆子涉騙六萬房津

82歲母聽審流淚 被告未回望一眼
推母行乞逆子涉騙六萬房津

【本報訊】去年被揭發屢將年邁母親推到街頭行乞的逆子李沛新,涉於○二年至○三年期間,偽造租單騙取社署租屋津貼近六萬元,案件昨在屯門法院提訊,被告否認十七項以欺騙手段促致銀行記項及一項偽造罪名,裁判官將案定期九月二十日審訊,准被告以五百元現金保釋。 記者:陳浩義

五十三歲的被告李沛新,無業,有醉酒行為不檢案底,去年曾被判入獄一個月。其八十二歲高齡母親昨亦到庭旁聽,當被告帶到犯人欄應訊時,坐在公眾席上的她隨即探頭張望,流露關切神情,當繙譯員宣讀控罪時,她更不時用紙巾拭淚,惟被告在整個聆訊過程,未曾回望過母親一眼。

疑偽造租單騙社署
十七項以欺騙手段促致銀行記項控罪,指被告於○二年六月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期間,在香港為使自己或另一人獲益,不誠實地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他每月的租金為港幣三千五百元。從而在○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三年二月五日期間,分別促致恒生銀行兩個帳戶的紀錄內記項,總額為五萬八千二百四十三元。
另被告於○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香港製造虛假文書,即一張○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簽名李蘇的虛假租單,意圖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賴偉忠接受為真文書。

無視責難出監再犯
被告否認全部控罪,代表律師表示,被告可提供五百元現金保釋,定時到屯門警署報到。裁判官最後批准被告保釋,案件排期至九月二十日審訊,並於八月二十日進行審前覆核聆訊。
李沛新於去年初被傳媒揭露他大逆不道的行為,過去三年間經常推年邁母親到中環天星碼頭行人隧道行乞,但他無視途人責難,繼續推母行乞。其後他在屯門醫院醉酒鬧事被判監一個月,但出獄不久,又再醉酒鬧事將母推出馬路,結果於去年三月在屯門法院被判三個月醫院令。
案件編號:TMCC170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