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改委昨日正式頒布內地《汽車產業發展政策》,規定新建汽車生產商,投資總額除須達20億元(人民幣.下同)以上,自有資金至少8億元,並須建立產品研發機構,投資額至少5億元。
另外,維持中外合資汽車生產商的持股比例規定,外資最多只能佔50%,一家外商最多只能建立兩家合資企業。
新政策又規定,06年1月1日前暫停批准新建農用運輸車生產企業;新建車用發動機生產企業的投資項目,總額至少15億元,其中自有資金至少5億元。新政策指出,包括外資在內的汽車生產商,若在內地銷售其生產的汽車,便須盡快建立其品牌銷售及售後服務體系,他們可以自行投資或以授權投資方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