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智慧:資產負債如何分界?

理財智慧:資產負債如何分界?

清崎所著的《富爸爸窮爸爸》一書,文中最具爭議性的觀點,就是對物業的看法。
清崎認為,自住物業往往是負債(Liability)而並不是資產(Asset),因此對於自住物業的買賣,便不應該太過熱衷,因為自住物業是負債而並不是資產。
清崎對於資產與負債的定義很簡單,只要能把金錢放進口袋的東西(somethingthatputsmoneyintoyourpocket),就叫做「資產」;如果一樣東西會把金錢從你口袋之中拿走的話,這就叫做「負債」(somethingthattakesmoneyoutofyourpocket)。在富爸爸的眼中,自住物業是一種負債,因為很多時物業因金額太大的關係,要做按揭才能買到,而業主每月由於要償還按揭供款,定時定候便要從口袋之中拿走資金。
就算物業沒有做按揭,業主仍然會有一大堆帳單要支付,包括物業稅、差餉、公用帳項和維修費用等。這等於從業主的口袋裏拿走金錢,於是被界定為「負債」。除非把物業出售,從而賺取了物業的資本增值部份,這才變成「資產」。

分清3類資產
富爸爸所確認的資產則可分為三類,首先是「紙上資產」(PaperAssets),這包括股票、債券、基金、保險等。這些資產為投資者帶來投資組合收益(PortfolioIncome);第二類資產就是「房地產」,包括商用物業及非自住的收租住宅物業。這些物業出租之後,便能收到如租金的被動收入(PassiveIncome);第三類資產就是「商業資產」,亦即個人的生意投資。例如開設私人公司、開設廠房生產消費品等商業營運的業務,而商業資產亦為投資者帶來被動收入。
富爸爸認為,應把收入投放在資產之上,而盡量減少負債,才是妥善理財方法。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