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辦學團體反對的聲音愈來愈厲害、也許是校本條例得到的支持愈來愈少,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先生不得不積極為校本條例「保駕護航」。前天他就在教統局的網頁上發表文章,指校本條例只是要讓家長、校友、教師等能更好的參與學校管理,不存在奪權的問題;他更說把校本條例跟奪權之類的陰謀論扯在一起只會導致「有理說不清」的狀況。
我們不知道李局長指的陰謀論是甚麼,但是我們認為一些辦學團體對校本條例的憂慮是有根有據的、是合情合理的;若果特區政府無視這些憂慮、若果特區政府不回應這些憂慮,強行促使立法會通過校本條例,那不但將大大削弱辦學團體的積極性,更會令本地的教育制度、令本地的學校體系出現重大的震動及危機。
就以辦學團體在新條例下可能被架空的問題便很值得注視。
應該看到,不同的辦學團體例如教會、佛教團體、社會服務機構以至商會都有不同的辦學理念、不同的教育理念;這些不同的理念及重點經過長時間的實踐後便令不同的學校發展出各自的特色,催生一個多元化的學校體系。但在新的校本條例下,辦學團體將失去貫徹原來辦學理念的權力及責任,只能任由個別學校按政府的規定、按政府的指引辦學。
這樣下來,長期積累延存的學校特色將會逐步消退,全港學校將會朝千頭一面的方向轉變。對家長、學生來說,全港學校變得一模一樣不是令他們的選擇更少嗎?對香港社會來說,全港學校變得一模一樣有好處嗎?
當然,增加家長、教師或校友對學校事務的參與是好事。但是增加參與其實有很多不同的途徑、不同的渠道可以選擇,現時在很多學校成立的家長教師會或家校會固然是一種方式,教統會七號報告書建議成立、主要以諮詢為主的「校政執行委員會」又是另一種可行模式。
這些模式一方面讓熱心的家長、教師、校友可積極就學校的管理提供意見,另一方面則讓辦學團體繼續按本身的教學理念辦學。
這樣的安排不是比校本條例讓家長、教師、校友及其他校董完全取代辦學團體的角色好得多、周到得多嗎?
我們認為,這些憂慮及疑問都不是甚麼陰謀論,而是李局長及其他負責教育政策的官員必須正視、必須回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