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這顆星星將在我們工廠上方天空璀璨升起。」1872年Mercedes-Benz創辦人之一GottliebDaimler寄給妻子的信中畫了一顆星,並留下這句豪情萬丈的諾言。 1909年這顆星星開始成為註冊商標,星星的3端,分別代表海、陸、空交通工具,歷經1902年Mercedes正式命名、1926年與Benz車廠合併為Daimler-BenzAG.及後經歷6次品牌商標更替,目前使用的商標為1926年開始採用的桂冠結合圈飾及1909年延用至今的「三星」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