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中心欠供強積金半年

醫務中心欠供強積金半年

一間私家醫務中心的前任醫生投訴,指入職半年來,僱主一直未有替她向強積金供款,雖有五至六名僱員早於半年前已向積金局投訴,惟因以匿名形式投訴,影響調查進度,致遲遲未有結果。經本報轉介投訴後,有關僱主向積金局表示,會補交欠款。

於上月離職的醫生梁小姐忿忿不平地表示,她於去年十月入職土瓜灣北帝街的怡康醫務中心,由兼職轉為全職醫生,並簽下僱傭合約,但半年多以來,僱主一直未有替她供付強積金供款。
她表示,入職後不久,僱主已着她填妥參加強積金表格,但交回表格後,遲遲未有收到受託人提供基金資料,讓她揀選投資組合,令她開始生疑,致電有關受託人(銀行)查問,獲覆沒有她的開戶紀錄。

受託人無開戶紀錄
她稱,「不過我翻查番出糧嘅紀錄,老細個個月都扣起我薪金嘅百分之五,咁連埋僱主應該供嘅百分之五,咁即係每個月有成二千蚊,唔知去咗邊。」她說,雖曾向僱主查問,但對方支吾以對。
梁小姐說,從舊同事口中得知,早於半年前已有五至六名員工,因擔心飯碗不保,以匿名形式向積金局投訴,但至今仍未有結果,她遂轉向本報求助。
本報曾致電聯絡怡康醫務中心,至截稿仍未收到醫務中心回應。

僱主答應繳回供款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證實,積金局於半年前曾收到多宗有關該醫務所未有替員工供付強積金投訴後,已即時展開調查,有關僱主經警告後,已為僱員補辦參加強積金計劃的手續,並答應繳回欠供的款項。
發言人稱,因個案中投訴人均以匿名形式向積金局投訴,故影響調查進度。
發言人強調,若有關僱主經警告後,仍不補交欠款,僱員可循民事途徑追討。基於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個案時,必須有申索人資料,如投訴人不肯提供,積金局便無法協助追討欠款。(○五二七○○一)

話你知:可循民事途徑追討
積金局收到僱主未依時供款投訴後,會即時展開調查。如屬實,積金局會向僱主徵收供款附加費;若僱主未補交,積金局會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為僱員追討所得款項(連同利息)。積金局會視乎證人及證據是否充足,考慮提出檢控。
積金局向審裁處申索得直後,若僱主仍不付款,積金局會先確定僱主沒有清盤,再向法庭執達主任申請執行判決。若僱主被申請破產或清盤,拖欠供款將被視為僱主債務,需待資產變現所得現金後,按法例訂明次序,發還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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