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母掛懺悔牌

女童遭母掛懺悔牌

【本報訊】七歲女童頸項掛告示牌寫上「我以後不再講大話」,返學時被學校社工揭發,送院後發現遍體瘀傷,警方其後拘控女童的母親,案件昨在北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女被告承認用藤條虐兒,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六月十八日,其間索閱心理等報告始判。
現年三十七歲女被告,被控一項虐兒罪,指她於今年五月四日在石硤尾邨家中,襲擊七歲女兒導致她受到不必要的身體傷害。
案情透露,被告是受害女童的母親,社署於今年初安排一名社工協助被告家庭,於本月五日,一名學校社工發現女童頸上掛着寫有「我以後不再講大話」的告示牌,社工檢查女童的身體懷疑她曾被虐。

身有多處瘀傷
女童送院證實身體多處瘀傷,她向警方表示事發當日曾遭母親以藤條毆打,警方拘捕被告,她於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NKCC41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