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友Kitty問我,那款新出的手機要不要再試用一遍?都怪我是個不折不扣的笨蛋,再試用七百六十遍,到底還是摸不清,就只會辜負她的一番美意而已。
那款手機功能多,對我卻不管用。我的智商,相當於一個光會種苦瓜的菜農。你忽然要我改種南瓜,等於叫我上戰場去埋地雷。有的人天生是機械盲,要按掣的東西,對他們都絕非user-friendly。
博士朋友某甲比我更農民,在南加大電影系畢業,倒居然不會使用簡單不過的錄影機。每逢錄影甚麼,總要老婆代勞。老婆不在家,要傳真甚麼,我看他肯定逼得換上運動鞋,親自跑步上門速遞去。
他遠不如豬朋乙,電腦呀手機呀甚麼的,一落在他手裏都成了他的玩具,讓他操控得服服貼貼,好比牀上那大夥女友一般。任何電腦手機都難不倒他,機械的G點都在他指掌之間。那些能用電腦寫稿的朋友,我更佩服。一心而能二用,他們實在是當鬼醫的材料。
不過我想自己未必是科技盲,也許大智若愚,因此一般user-friendly的東西對我都unfriendly。某乙笑道:「不用急,不久將來必有sucker-friendly的電腦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