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職無綫電視新聞部記者呂秉權,指海關於九八年拒絕聘用他為督察,是違反了《殘疾歧視條例》,昨自行入稟區域法院,控告香港海關殘疾歧視,要求海關賠償他收入損失及心靈創傷等,連同堂費及利息。呂秉權昨回覆表示已就案件諮詢律師意見,現階段拒絕透露任何資料。
海關發言人表示鑑於案件已交法庭處理,拒作任何評論,但表示海關一向依據政府的招聘政策,以公平及公開的原則為有關職位空缺聘用最合適人選。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若基於一個人的殘疾,而給予較別人差的待遇;或對該人施加較難達到的條件;或基於該人親屬身患殘疾,而給予較差待遇便屬違例。
入稟編號:DCEO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