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因誤殺判囚六年的失業漢,以手提電話盒作掩飾,販運逾五百克海洛英,遭警方截獲,被告雖辯稱對盒內物品全不知情,但未獲陪審團接納,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販毒罪成立,昨判監十六年。
三十一歲被告鍾志文,九一年因誤殺罪判監六年,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失業才受毒販操控利用,為區區五千元淪為「帶家」,希望法官考慮被告家有一名兩歲大女兒及坐輪椅的傷殘母親而輕判。
法官以十八年作量刑,考慮被告的不幸情況酌情扣減。
控方案情指,去年七月九日警方執行反毒品行動,在土瓜灣靠背壟道截查手持一個紅色紙袋步出的士的被告,發現袋內有一個「愛立信」電話盒,內藏兩包毒品,經化驗證實含有逾五百七十七克海洛英,巿值超過三十三萬元。被告警誡下表示,替朋友販運可獲五千元報酬。
案件編號:HCCC27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