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印尼女傭疑遭僱傭中心女東主騙去代辦韓國工作費二萬餘元,登門追數不遂,用絲襪綑綁女東主雙手,脫下她全身衣服,以帶備的相機拍下她十九張裸照,以迫使還錢。兩名女傭昨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及勒索兩罪,被判入獄兩年八個月及兩年四個月。 記者:陳詠詩
根據控方描述,拍下的十九張裸照均屬淫褻及侮辱性,全部拍攝到女東主下體,其中十四張顯示女東主遭拉開雙腳拍照,其中一張更拍得當中一名女被告捉着女東主拍照的情形。
法官源麗華判刑時指摘兩名女被告DewiPamasan(二十八歲)及Deby(三十一歲)行為可恥,令同鄉女東主飽歷恐怖遭遇,承受莫大精神壓力,擔心裸照被公開,縱使兩人涉及金錢糾紛,應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控方指出,警方曾就兩被告的指控,調查女東主(三十歲),不過現已結束調查,最後亦沒作出起訴。而印尼領事館昨亦派員到庭旁聽。
兩名被告於案發前已來港工作數年,她們透過辯方大律師求情指,去年六月,共支付二萬二千六百元手續費給女東主,作為辦理兩人及家屬往韓國工作的費用。惟兩被告等候近八個月音訊杳然,又不時聽聞同鄉稱遭女東主騙財,逐漸對她失去信心,加上首被告是一家十二口的經濟支柱,次被告亦要經濟支援家鄉的女兒及父母,故決定取回款項。
首被告於今年二月八日,與次被告先致電女東主,表示要取消有關申請及取回涉款,女東主着兩人到其灣仔的僱傭中心商談,惟三人一言不合吵起來,兩被告威脅稱若女東主不還錢,便拍其裸照。
女東主受驚欲離開,首被告即用絲襪從後綑綁她雙手,並由次被告按着,讓首被告退下女東主全身衣物拍攝裸照。其間女東主呼叫,被毛巾塞口。
兩人拍下裸照後,解開女東主便離開。警方接報翌日在兩被告的僱主家中將她們拘捕,起回已沖曬的十九張裸照。
案件編號:DCCC25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