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水埗警方聯同入境處人員,過去三日在區內展開一連串掃黃行動,先後拘捕六十一名內地妓女,其中三十名俗稱「晨光雞」的妓女,是在同一個公園內被捕,令人咋舌。各人已交由入境處處理,稍後會以違反逗留條件理由,將她們全部遣返內地。另外,為了進一步對付區內的色情事業,當局正針對出租物業給妓女賣淫的業主,有需要時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有關業主出租單位。
深水埗警區助理行動主任陳凱港高級督察表示,今次掃黃行動名為「野狐行動」,由周二凌晨一時至周三凌晨一時的二十四小時內,警方在大埔道與福榮街一帶,先後拘捕三十一名街頭妓女,年齡由二十至三十歲。
而在昨晨六時至中午十二時,警方在通州街公園拘捕三十名四、五十歲的妓女,這批妓女俗稱「晨光雞」,她們專門以一些老伯為賣淫對象,收費一般八十元,甚至只提供手足之慾,只收二十元。兩批被捕妓女共六十一人,由十九至五十二歲,分別持雙程證及商務簽證來港。
目前,區議會正進行一個名為「清風行動」的計劃,向區內各舊式大廈居民進行講座,表示只要有居民知道某些單位出租作賣淫活動,便可向業主立案法團投訴,再通過區議會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警方則負責提供證據,便可禁制有關業主出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