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可刺激經濟

新聞自由可刺激經濟

梁嘉銳

上星期一本版〈自由市場保新聞自由〉提到自由市場如何保障新聞自由,忽然想起去年看到的一篇學術論文,或者也在此簡單提出他們的重點,當作是一種和應。
首先,不但自由市場保障新聞自由,反過來說,新聞自由也有利於市場經濟。二○○三年的《公共經濟學報》(JournalofPublicEconomics)刊登了瑞典經濟學家本那廸(A.Brunetti)及德國經濟學家韋達(B.Weder)的大作,證實新聞自由如何有效消滅貪污。他們收集了一百二十五個國家的多項數據,包括各國在法律上、政治上、經濟上,以致行動上(包括用武力驅趕、逮捕,甚至殺害記者),如何限制採訪,以致出版發布等自由。
最有趣的是,將各國的新聞自由程度考慮之後,經濟因素(包括各國的國民生產總值、教育程度、對外貿易開放程度、種族歧異程度等)對貪污的解釋能力,差不多是零。換句話說,單純以推廣教育、推動貿易、刺激經濟增長、促進社群間的和諧等手段,根本無法抑制貪污。反過來,只要加強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便可非常有效地壓止貪污。一個真心真意要促進經濟增長的政府,必然會提高新聞自由。

有人可能認為,為甚麼言論自由那麼重要呢?由政府擁有、統籌一個龐大的廣播機構不是更有效率嗎?這方面,美國經濟研究局(NationalBureauofEconomicResearch)有一篇論文正是與此有關。該論文的其中一位作者是哈佛大學的史萊佛教授(A.Shleifer)。作者們收集了九十七個國家的數據,發現一般來說,政府對媒介的擁有,會有損言論自由、有損個人的經濟及政治權利,而最不幸的是,在教育及醫療方面的情況會較差。
香港一直以來都頗廉潔,而且在政府的自律自制之下,香港過往享受了頗高的言論自由,而教育、醫療等政策亦有不俗的表現。這一切,在很多跨國性的比較中,都是一種「例外」。為甚麼呢?我們很難三言兩語說清楚。但既然是「例外」,我們便要格外珍惜。因為稍一不慎,「例外」可以變回「例內」,即是說,我們的經濟表現、政策成果可以消失。歷史學家告訴我們,南美洲曾經比北美洲繁榮,更不要說甚麼「亞洲四小龍」了。但「頹勢」一旦形成,是可以維持一兩個世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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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