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17人分判勞教及入教導所<br>參與晒馬黑幫孕婦囚18月

同案17人分判勞教及入教導所
參與晒馬黑幫孕婦囚18月

【本報訊】警方派遣卧底警員滲入黑幫蒐證的「船塢行動」,去年在黃大仙成功拘捕二十二名黑社會成員,早前被裁定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罪成,十八名不足二十一歲的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當中一名懷孕女被告被判囚十八個月,其餘四人判入勞教中心,十三人判入教導所。裁判官指三合會為社會的公敵,判刑必須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裁判官於判刑時指出,案中涉及人數眾多,被告在年輕時已接觸黑社會文化,若然輕判恐他們會再度接觸黑社會,若不判被告拘禁式刑罰實不足以反映罪行的嚴重性,三合會為社會的公敵,判刑應顧及公眾利益。

卧底警員破案
辯方求情時要求判一名懷孕女被告入教導所,但裁判官認為她在事件中擔當重要角色,故判即時入獄十八個月,被告聞判後頓時哭成淚人。
其餘四名被告被判入勞教中心,另十三名被告判入教導所。連同較早前被判入獄的三名成年被告,共有四人被判入獄。
案件還涉及一名十五歲女被告,因早前接受合法流產手術,故將判刑押後。
二十二名十二男十女被告,部份為學生,年齡十四至三十二歲,兩項控罪指他們於○三年一月二十日在黃大仙上邨耀善樓外,及同月二十四日在黃大仙摩士公園內,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
二十歲卧底警員陳輝俊曾作供稱,他於○二年認識案中被告李志達並加入「和勝和」。事發當日,有女被告在校內毆打其他女童,受害一方相約女被告一方外出「講數」,兩幫人等各自「吹雞」,二十二名被告先後參與兩次「晒馬」事件。
案件編號:KCCC198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