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司追劉志榮29萬

內地公司追劉志榮29萬

【本報訊】一間內地傳播公司,指去年與民建聯油尖旺區議員劉志榮訂立一份電影製作合約,並按照合約將三十五萬元人民幣存入對方戶口,其後合約中止,劉志榮只退還了部份款項,該傳播公司遂入稟高等法院,向劉志榮追討二十九萬元人民幣餘款。

劉只退回六萬
原訴人廣東藍精靈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答辯人劉志榮及其任董事的OrientalInternationalTelevisionLimited。根據入稟狀,原訴人與答辯人訂立一份電影製作合約,並按照合約,於去年六月將三十五萬元人民幣存入劉志榮銀行戶口。
今年一月,劉志榮(圖)單方面提出中止合約,承諾全數退還該筆款項予原訴人,及賠償對方損失。原訴人答應,但後來答辯人只退回六萬元人民幣,尚欠二十九萬元人民幣,原訴人遂提出索償。
案件編號:DCCJ2706/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