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情況疑犯須戴手銬

四種情況疑犯須戴手銬

今次疑犯掙脫警方看守墮樓死亡事件,關鍵點在於疑犯在沒有鎖上手銬情況下走脫,不排除事件涉及人為疏忽。警察通例中對押解疑犯是否需要鎖上手銬有所規定。
基本上在四種情況下疑犯必須鎖上手銬,包括疑犯涉及嚴重罪行、疑犯有自殺或暴力傾向、疑犯曾有逃走紀錄或有逃走之可能、疑犯在法庭與羈留室來往。
有資深探員指出,在簽口供、打手指模和上廁所時疑犯的確有機會掙脫逃走,所以要特別提高警覺。例如打手指模和拍照,通常會解開手銬,所以要加派警力,當完成打手指模和拍照後疑犯便再鎖上手銬。當疑犯上廁所,押犯警員或會解開手銬,但必須貼身看管,並留意廁所窗門的環境是否會被疑犯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