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責校方未早報警處理不當<br>連環拳狂毆同學兩生受懲

官責校方未早報警處理不當
連環拳狂毆同學兩生受懲

【本報訊】灣仔聖瑪加利書院三名中二男生於去年十月,當着中文老師面前,一邊拳打同學頭部,一邊拍下暴力片段,還將片段在網上發放,其中兩名男生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接受感化,裁判官批評校方沒有及早報警,處理手法不當。 記者:陳曉薇

主任裁判官簡達仁判案時解釋,事件中有老師目擊整個襲擊過程,事主又曾向班主任投訴,校方沒有即時採取行動,還叫事主書面投訴,要待學生家長表示,在互聯網見到有關片段,致電校方投訴,才肯報警求助。

中文老師全程目擊
裁判官又指,首被告案發時扮演主要角色,表現自大,他上課不專心,又經常犯校規,考慮老師為他寫求情信,判他接受感化十八個月,因犯了其他案件正在勞教中心服刑的第三被告,在勞教中心表現不俗,原可於今年九月刑滿,現判他繼續留在勞教中心。
首被告及第三被告均為十六歲,與十五歲的次被告,被控於去年十月二十七日,在灣仔肇輝臺的聖瑪加利書院課室襲擊一名中二男生,次被告早前亦已被判感化。
根據案情,被告與事主案發時正在上中文堂,次被告走到事主面前,表示想拍一部有趣的「電影」,將事主帶到班房角落,次被告與第三被告強行將他按在椅上,不斷拳打其頭部,首被告在旁用攝錄機拍下過程。
事主感到劇痛,直至有人大叫「停,拍完」,三名被告才停止,中文老師目擊整個過程。

事主父親揭案報警
去年十一月七日,首被告在工藝堂再問事主是否想拍一段三分鐘影片。事主感到驚慌,向班主任林老師投訴,對方要求他以書面形式作投訴。十天後,事主父親看到兒子正在觀看涉案影片,向林老師投訴,校長知悉事件後,林要求三名被告寫下解釋。
最後事主父親報警。在警誡下,首被告承認拍下涉案影片,透過ICQ向同學發放該段影片,其餘兩名被告則說受首被告指使犯案。
案件編號:ESCC2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