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激烈飯盒供應判上判

競爭激烈飯盒供應判上判

【本報訊】百名小學生集體食物中毒,揭示飯盒供應商將供應食品工序外判的罕見情況。有校長認為,即使規模較小的飯盒供應商亦要以「變相聯營」的方式保持競爭力,但「大判」也有責任確保食物質素及衞生水平。

運送過程溫度有標準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飯盒供應商要取得食物製造牌照,如要製造壽司、魚生,還需作額外申請,確保有特別為魚生而設的獨立冷凍設備。運送途中製造商亦要確保熟食飯盒維持在攝氏六十三度以上,冷凍食物保存於攝氏四度以下。
立法會資料顯示,去年全港約有近五十間持牌食物供應商,為全日制小學提供午膳飯盒。現時美心、大快活、大家樂、陽光一代等大集團加入競爭學界飯盒市場,校園飯盒價格平均為十四至十六元。
聖公會日修小學校長林湘雲表示,為確保飯盒質素,學校的評審委員會會先試食,再觀察工場衞生環境,考慮與學校的距離及其價錢才作選擇。但若供應商將飯盒製作外判,學校難以察覺。「老師重會輪流出錢試食做最後把關。」
將軍澳真道書院校長丘日謙表示,從未聽聞有供應商「判上判」的情況,但他認為,食肆之間互相供應食物,提高市場競爭力的情況並不出奇,但跟學校簽訂合約的一方,應確保「外判」食品的質素,保障學生安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主席李華明表示,會在今天會議上跟進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