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頭頂裂傷縫七針 慈母撰信求官輕判<br>13歲逆子刀背擊母候懲

致頭頂裂傷縫七針 慈母撰信求官輕判
13歲逆子刀背擊母候懲

【本報訊】十三歲逆子沒返主日學被母親指摘惹來不滿,爭執間從廚房取來菜刀以刀背襲擊母親頭部,母受傷送院須縫七針,涉案男童昨於九龍城法院少年法庭承認傷人罪,求情稱一時情緒失控才犯案,現感後悔,而母親亦撰寫求情信表示已寬恕兒子,要求裁判官輕判。 記者:梁家亮

裁判官表示,雖然被告的母親在信中表明已原諒兒子,但考慮案情嚴重,母親傷勢及公眾對該類案件的關注,先替被告索閱更生中心、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較為適當,遂將案件押後至六月七日,被告還柙候判。
現年十三歲的被告,被控一項傷人罪名,指他於今年四月二十五日,在慈雲山慈正邨單位內,襲擊母親導致她身體受傷。

母承認雙方欠溝通
案情指出,受害人為被告的母親,事發當日,被告於家中遭母親責罵不返主日學,又指摘被告經常出外玩樂夜歸,雙方展開激烈爭執,其間被告走入廚房拿起菜刀,先後三次以刀背向母親的頭部施襲,被告胞姊聞母親驚叫聲,步出浴室時見二人站在廚房門口附近,母親頭部受傷,涉案菜刀則在地上,胞姊即報警處理,受害母親送院,證實頭部有觸痛及血腫,頭頂有裂傷及右邊頭骨骨折,須縫七針。被告被捕警誡下承認罪行及感到非常後悔。
辯方替被告求情時指,受害人承認母子關係於某程度上欠缺溝通,被告亦因母親經常囉唆而積累怨氣,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母親的傷勢不算嚴重,並沒有後遺症,她亦親自撰寫求情信指已原諒被告所為,希望兒子會痛改前非,三思而後行。被告因經常遭母親責罵,認為母親針對他,事發時因情緒失控,現感懊悔。
案件編號:KCCC70006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