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付本港人口老化問題,政府於九八年成立強積金管理局,並於○○年十二月正式推行強積金計劃,強制所有僱主及僱員在僱員月薪中各供款百分之五。僱員在六十五歲退休才可提取,作為退休保障。僱員可選擇將供款投資於不同基金,以爭取回報,包括股票基金、平衡基金、貨幣基金、債券基金及保證基金等。
目前,已有二十二萬名僱主參與供款,涉及僱員一百七十四萬七千人,參與率達九成六,另有二十九萬七千名自僱人士供款。可供投資的強積金基金有三百二十一隻。
去年,強積金的基金平均錄得一成八的回報。較早時基金公會公布強積金首季表現,顯示期內強積金基金平均回報率為百分之二點三,在統計的二百九十一隻成份基金中,九成四錄得正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