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十五歲讀中一男生,於去年中到石澳鄉村俱樂部的高爾夫球場當兼職球僮,但上班第二日就發生罕見意外,他遭一個從遠處飛球擊中受傷,導致左眼失明,其父指事件為一名外籍女球手違規發球所致,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該名女球手索償。 記者:梁家亮
申索人為十五歲姓黃男童,昨日由父親黃華盛(譯音)代表入稟法院,答辯人為外籍女子ValeriaPitsch。入稟狀指,於去年六月八日,答辯人在香港石澳道五號的石澳鄉村俱樂部打球時疏忽,導致申索人遭一個高爾夫球擊中而受傷。
男童的父親昨日接受訪問時指出,十五歲的兒子「鋒仔」乃經同學的介紹到石澳鄉村俱樂部當兼職球僮,日薪為一百五十至三百元,兒子於上班的第二個工作天,便遭一名女球手從遠處發球不幸擊中左眼部位,登時當場暈倒,其後由救護車送院搶救及進行手術,但由於左眼球的組織受損,視力無法恢復,左眼現時失明。
他續稱,當時兒子正在第十七個球洞之區域協助另一班球員,但眾人尚未步離該球洞範圍時,該名女球手則在其他區域發球,高爾夫球飛射擊中兒子,他認為該名女球手違規發球才導致兒子受傷。
黃父並表示,事發後,球會公司曾表示會提供有關協助,但翌日公司派員到醫院要求卧病在床的兒子簽署一份合約,指有關合約乃涉及賠償事宜,又話「簽咗之後就有錢賠」。但其實當中條文聲明球僮於場內受傷,不當作工傷處理。
黃父認為,兒子受傷後才簽署有關文件,球會的做法不負責任,「事前乜嘢都冇簽,受傷後先畀佢簽,公司唔應該咁樣做」。其後,公司更聲稱該名外籍女球手並非球會的會員,而是鄉村俱樂部的客人。黃父認為無論公司及球手對事件均要負上責任。他更慨歎:「一個普通市民嘅子女去兼職,只賺數百元,但咁樣就一世嘞!」
黃母對兒子的不幸遭遇感到非常心痛,她指事發後兒子須進行兩次手術,事件對兒子身心均構成影響,由於左眼失明,兒子須依靠右眼觀看事物,無形中亦增加右眼負擔,現時「鋒仔」閱讀約半小時後便會感到眼倦及頭痛,間中亦須服止痛藥。
黃父稱,兒子過往喜歡踢足球、打乒乓球,活潑開朗,但兒子出事後變得沉默寡言及脾氣暴躁,經常在家中發脾氣,情緒受困擾,從此亦不喜歡作戶外活動,父母最擔心兒子會自我封閉,「有時連食飯都只夾兩嚿餸入房食」。
校方對兒子的處境亦甚了解,故偶爾兒子上課感到疲倦,亦特別容許他在課堂上休息,而考試試卷的文字亦須特別放大來方便兒子閱讀,兒子的學業成績亦構成影響。
被問及希望可獲得多少的賠償時,黃父不禁歎道:「冇諗過實際數目,個仔隻眼都盲咗,幾多錢都冇用啦!」但黃父堅持希望替兒子討回公道。
在石澳鄉村俱樂部打高爾夫球的一名球手昨日表示,到該球會打球的客人都規定要買保險,萬一擊出的球打中人引致受傷,都可申請保險賠償。
案件編號:HCPI4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