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初出茅廬的年輕游泳教練,在摩利臣山游泳池授課時,對一名六歲女學員產生歪念,兩度伸手入對方泳衣撫臀,女童向母親投訴揭發案件。涉案教練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下令將他還押監房至六月十一日判刑。
二十三歲被告何英銓,案發時為游泳教練,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一及二十八日,在灣仔摩利臣山游泳池內非禮一名六歲女童。
辯方求情稱,未婚的被告與父母同住,游泳教練是他第一份工作,由於遭泳會長期拖糧,工作壓力造成他心理出現問題,才衝動犯案,現已轉職社區中心文員,裁判官替他索取心理及精神、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官等報告始判。
今年一月警方拘捕被告時,被告聲稱扶着事主才意外觸碰到她,直至警方到事主家中進行搜查,被告表示因出現歪念才犯案。
案件編號:ESCC227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