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著名漫畫家馬榮成,九七年擬將其大潭紅山半島物業,以五千萬元售予上市公司宏昌科技主席陳子昂夫婦。其後樓價大跌,陳氏夫婦指樓宇有非法改建,拒絕成交,引發訴訟。法官昨裁定賣方勝訴,批評買方眼見樓價大跌,才千方百計踢契,判賣方可殺定五百萬元,另獲一千萬元賠償。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幸達誠在判詞指,涉案大宅的裝修專業,與本身的建築渾然天成,亦增加了近四百平方呎樓面面積,令吸引力大增,雖然屬非法改建,但違規輕微,屋宇署要其還原的機會極微,但買方在驗樓前,便決定簽買賣合約,顯然對大宅的狀況,毫不在意,卻在成交前十日,才正式就非法改建,提出質詢,還拒絕賣方減價及提供裝修費等合理建議。
根據案情,涉案物業為紅山半島的獨立屋,是以天下出版有限公司名義購入,馬榮成及其胞妹馬淑珠夫婦三人同住,三人於九六年搬離大宅,並將大宅出租。
馬氏兄妹於九七年九月以五千萬元,將大宅售予陳子昂夫婦持有的圖勁有限公司,定於次年一月成交,但圖勁聲稱屋內有十處非法改建,包括廚房改為開放式、樓梯底改裝為儲物等,雖然馬氏願付裝修費六十萬及減價四百萬,但圖勁仍拒成交,遂入稟要求殺定及追討樓宇差價。該大宅一度跌價至一千九百萬元,現回升至三千多萬元。
案件編號:HCA595/1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