胞弟十多年來不斷電話滋擾胞姊要錢,有專家剖析,類似情況涉及兩種現象,從犯罪學而言,涉案者可能透過相關方法,得到金錢上的利益,另方面,涉及心理上的強迫性行為,涉案者不停重複有關行為,以滿足自己,不過兩者均須接受心理輔導。
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黃成榮指從犯罪學角度分析,涉案者過去十多年,以滋擾的方法成功取得胞姊四十多萬元,這種行為已介乎勒索,但涉案者的行為是否犯罪要取決於事主感受,若事主對行為感到反感,這已觸犯了法例。
黃成榮續指,面對這類犯事者,可從心理輔導着手,訓練他們以工作賺錢,若輔導成效不大,便應以懲罰手段阻止有關行為繼續發生。
至於從心理角度剖析,全人發展中心顧問團主席黃重光醫生雖表示不會就案件評論,但一般而言,若類似情況,犯事者可能涉及心理上強迫性疾患,若個性比較執着、堅持、欠缺彈性,就較易轉變成這疾患。
黃醫生指出,患者須接受藥物治療,以控制腦細胞失調情況,並須作心理及行為輔導,以協助患者了解自己,加強他們糾正的決心,讓他們掌握改變自己的行為,情況才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