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顧客使用假鈔 索卡提款作賠償<br>曾捉賊好市民盜13萬囚四年半

屈顧客使用假鈔 索卡提款作賠償
曾捉賊好市民盜13萬囚四年半

【本報訊】因擒賊有功獲警方頒贈「好市民獎」的男子,竟淪為騙徒,自稱是旺角信和中心「睇場」,自稱黑漢,指控顧客用假鈔購物,恫嚇對方賠錢,案中四名事主損失約共十三萬元財物。該名「好市民」昨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等十三罪,被判入獄四年半。 記者:羅宇光

三十歲被告夏志明,承認七項盜竊、三項聲稱三合會成員及兩項刑事恐嚇罪,案發於○二年六至七月,四名事主共損失十二萬九千元財物。被告另控於去年七月,沒有按照法庭指定歸柙。案中尚有一名疑犯葉國濤,去年七月棄保潛逃,現被通緝。
辯方大律師表示,葉國濤是被告友人,他唆擺被告同流合污,並承諾每次犯案,被告可分得四分之一贓款。被告落網後,因陪伴臨盆在即的妻子,故於去年七月沒出庭受審,被告從事二手車交易養家,至今年三月再被捕。另外,被告父親去年因感染「沙士」不幸去世。

曾擒賊致腳受傷
大律師續稱,被告曾目擊一名賊人強搶女途人手袋,奮不顧身上前,與賊人糾纏期間左膝蓋受傷,但仍擒獲賊人,送交警方。警務處長曾蔭培於○一年,簽署一張「好市民」獎狀頒給被告。大律師懇請法官考慮被告見義勇為,從輕發落。
案中共有四名事主,案情透露,其中一人於○二年六月在新填地街接受按摩服務後,被告現身,指控他用偽鈔付帳,事主按被告指示交出信用卡,其後發現戶口被盜去八千五百元,被告並利用信用卡買了五萬元馬會現金券。
同年七月,被告向另一名剛從旺角信和中心買了光碟的事主落手,被告自稱是信和中心「睇場」,指控對方用偽鈔,又自稱14K成員,威嚇對方提款,否則捱打,事主最終交出五千五百元。同月,被告以相同手法,取走第三名事主的信用卡,盜走四萬二千元,並指使對方買了十部手提電話取走,總值二萬三千元。被告向第四名事主落手時遭識破,被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DCCC31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