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不足1年的陝西西北新技術實業(8258)公布,大股東西北集團早於上市前一星期,與第二大股東精典投資訂立協議,願意抵押全數所持60.22%股權,作為未償還精典欠款的還款保證,但西北集團指該協議是在強迫情況下訂立,已向內地法院申請撤銷協議。由於西北實業一直沒披露此事;聯交所表示正調查事件,若發現違反創業板上市規則,將採取適當行動。
從事環保及能源新材料供應的西北實業,去年7月3日在創業板上市。該公司上周三突然停牌,表示涉及近期股東糾紛。近期有報章指西北集團拖欠精典2700萬元人民幣,根據協議,西北集團的全數股權已抵押予精典,故精典應取代成為大股東。
西北實業昨日發表通告,證實西北集團於去年6月24日與精典簽訂押股協議,但之後並沒有從精典取得任何貸款,亦沒有結欠任何款項。西北集團又指該協議違背其真實意思,故已採取法律行動。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大股東若在公司上市1年內抵押股份,便須披露,雖然去年已實行雙重存檔制度,但今次屬沒有披露而不是呈交虛假披露,故證監未必可採取行動。
對於上周四精典代表被拒出席股東大會,通告解釋,是由於精典的委任代表表格未能在會前24小時送交。西北實業昨日復牌,但沒有成交,收報0.1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