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青
早前有發展商接受傳媒訪問時,竟跟隨社會輿論一起,把最近在房地產市場相對活躍的炒家,狠狠批了一頓;說炒家暴利,搶走用家買樓的機會,並加快市場形成泡沫,可謂罪大惡極。這種言論令我有點不解,我一向以為發展商喜歡市場上有炒家呢?
香港房地產市場一個最大特色,是有一個相對活躍的樓花市場。發展商在建築期間已可把樓宇推出市場,而且往往賣得不錯,令發展商可以及早收回資金,減少利息負擔,增加再投資能力,盈利因而大增。
細想一層,這麼多樓花究竟賣給誰?我敢說其中不少都是炒家,即使那些自稱為用家的買家,也難免有投機成份。因為樓花屬期貨,尚未可以使用,買的人不算真正用家。如果真的要用,大可以買現樓。在一般情況下,市場並不乏新落成現樓可供選擇,提前買入樓花的所謂用家,大都看好後市,認為等樓宇入伙時,可能不是這個價錢。一般而言,樓花的售價往往比現樓高,以反映利息及通脹因素。因此,樓花的買家如非投此樓市未升的時機,何必以較高價錢,買尚未可使用的期貨?
當然,若細緻劃分,樓花的投機者中,確可分為純以轉售圖利為目標的炒家,以及進可炒退可住的非專業炒家,其市場行為亦不同。但無論如何,發展商推出樓花時,最需要的正是這些投機者,為何今天竟視他們為該受批評與遏抑的對象?
箇中原因可能有兩方面:其一是發展商要扮正氣,企圖洗脫自己也有煽動炒風的罪名;其二是眼紅炒家賺錢,故心理不平衡。
社會輿論大都不喜歡炒家,發展商亦不想予人不好的印象,讓人以為他們與炒家同流合污。加上早前滙豐大班也曾批評炒家;滙豐比發展商還要財雄勢大,發展商也得靠大銀行作財力上的支持,自然不便與滙豐大班唱反調。
但發展商實際上是說一套,做一套。這邊廂剛批評炒家擾亂市場,那邊廂卻要經紀介紹肯幾個單位一起買的炒家給他。有些發展商甚至不肯把單位一個個賣,非整層賣不可,這樣賣法,樓當然都賣了給炒家,用家的買樓機會便被剝奪。發展商寧願賣樓給炒家也不賣給用家,是因為炒家作決定比用家快,又不受負擔能力制約,只要看好後市,就肯大幅追價。相反,用家一定諸多考慮,又要考慮丈夫上班、孩子上學、菲傭買菜等;還得擔心利息上升、職位不保、父母患病等,久久未敢落定。因此,發展商以炒家為銷售對象,才能賣得快、賣得多、賣得價錢高,在商言商,發展商作這樣的選擇實無可厚非。
不過,有時發展商賣樓給炒家後也會後悔。自去年九月至今,樓價普遍升了四成,豪宅更升了八成至一倍。去年入市的炒家,其轉售利潤都非常可觀。發展商眼見自己發展多年的回報,還不及炒家去律師樓簽兩個名,心裏怎會愉快,故一有機會也得發洩情緒。
另方面,炒家的行為亦會對發展商的銷售計劃起破壞作用。由於炒家手上的樓並非自用,一定會轉售,而最好的機會正是發展商推出第二期新盤的時候。在這情況下,炒家會與發展商爭奪買家,形成競爭。尤其當市場開始停滯、買家不足時,這種競爭可以對發展商造成一定的傷害。
去年入市的炒家,有些只付了一兩成首期,只要賣高一兩成,已賺一個開,但發展商今天的開價,起碼比去年高四五成,炒家有很多水位可走,故發展商經常看到快將落定的買家,最後選擇買炒家的二手樓花。
此之所以,發展商對炒家又愛又恨,明知最後會自食其果,為了利之所在,唔賣又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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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中原集團主席,文章逢星期四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