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均衡參與 - 李怡

李怡專欄:均衡參與 - 李怡

李怡專欄

反對立法會全面普選的辯護士,提出了一個漂亮的名詞,叫做「均衡參與」。這個名詞與甚麼「行政主導」、「實質任命」等一樣,都是在《基本法》中不存在的,但因為我們見慣了「均衡飲食」之類的詞語,所以對「均衡」就有了好感,認為具有正面的含義。
在「均衡參與」甚囂塵上之際,許多人也來趕「均衡」的時髦。全港一百五十家書店攜手推動的「香港讀書月」,也標榜「均衡閱讀,健康人生」,讓人看了啼笑皆非。甚麼叫「均衡閱讀」?是指讀三本好書跟着要讀三本壞書?讀三本小說跟着要讀三本非小說?是指如「均衡飲食」針對的「暴飲暴食」一樣,「均衡閱讀」是針對「狂閱暴讀」?由這麼多出版社與書店舉辦的活動竟以莫名所以的詞語作為標的,也真可謂文化人為推廣「均衡」而貽笑大方了。

筆者本來對「均衡」一詞,自認有所了解,但經過「均衡參與」加上「均衡閱讀」,變成是「不說倒明白,愈說愈糊塗」了。於是翻看中國出版的《漢語大詞典》,查「均衡」二字,解釋是「猶平衡」。也就是等於「平衡」的意思。但為甚麼不講「平衡」要講「均衡」呢?是因為除了上下左右對稱平衡之外,還有均等、均分的意思,也就是指平等、公平。
平等、公平,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平等,也沒有絕對的公平,這是誰都知道的事。社會主義社會追求的是分配的平等。經過大半個世紀的實踐,現在已沒有哪一個國家相信這是真正的平等了,即使是標榜實行社會主義體制的國家。因為人有智愚、能力高下,對社會貢獻大小之分,若都是得到同樣的分配(報酬),那實際上是對能力高的、貢獻大的人不公平。因此,現代資本主義國家,或稱為現代文明的國家,追求的是機會的平等,當然,社會也會給予弱勢者一定的福利照顧。機會的平等,也就是任何人作為人的權利上的平等,或基督教所說的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人權公約所指的基本人權,最重要的是任何人不會因為出身、宗教、種族、性別、階級、財富,而會受到差別對待,或者說會比其他人少了任何機會。這是最起碼的人權觀念。因此,若談到對政治的「均衡參與」,所指的應是沒有任何階層的人會比其他階層的人少了參與政治的機會。而體現政治權利的均衡參與,其實就是人權公約所訂明的「普及而平等」的選舉。
現在反普選辯護士所提出來的「均衡參與」,實際上所指的是容許某些階層的人可以有董伯的政改報告所說的「通過不同途徑參政」,就是容許某些人可以有特權,也就是並非予所有人以平等的機會。因此,這正正是非「均衡」地參與。
不過,「一國」之下,許多用詞的含義都顛倒了。「均衡參與」只是其中之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