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張玉珊經營的修身堂尖沙嘴分店,去年十月疑遭三名無業男子登門滋擾,揚言要找商人向華勝追討六百萬元賭債,女職員昨在九龍城法院憶述經過表示,有被告惡言相向,手舞足蹈恐嚇說要「搵十幾個兄弟上嚟」,女職員要求對方離去但無效,事件擾攘兩個多小時,最後警員將三名涉案男子拘捕,控以刑事恐嚇罪。法官昨基於證人口供不脗合,裁定三人罪名不成立。 記者:陳曉薇
三名被告順序為:馬德(五十二歲)、黃永生(三十九歲)和黎明(四十七歲),均報稱無業,同被控於去年十月十四日,在尖沙嘴彩星中心六樓修身堂,威嚇女職員杜雯慧,表示會派百多人非法闖入修身堂,意圖令她受驚。
任職人事部主任的杜雯慧昨供稱,案發日下午二時半,從其他職員口中得悉有三名男子在接待處滋事,她於是往接待處,當時馬德表示要找「向生(向華勝)和Bonnie(向華勝秘書)」,她致電上司後向三名被告表示,公司並無他們所指的人,請三人離開,但對方不理。
杜雯慧續稱,馬德稍後出言恐嚇,手舞足蹈表示會「搵十幾個兄弟上嚟」,語氣好惡,令她感到驚慌,又擔心顧客安全,其間老闆張玉珊曾致電了解,叫她打發三人離開,但不成功,她跑到樓下報警,然後返回寫字樓,安排三名被告進入會議室。馬德得悉她已報警,隨即破口大罵,並致電友人黃毓民說:「佢哋報咗警呀,玩嘢呀,搞大佢囉。」辯方指友人是黃毓民,但杜稱並不知悉。
杜又指馬德續稱:「得啦,我搵十幾個兄弟上嚟,再唔得,搵百幾個兄弟過香港嗰邊囉」,杜當時相信對方意思是到香港分店生事,再通知上司,其後張玉珊透過電話播音器,向馬德說:「呢間公司係我張玉珊嘅……我同向生已經分咗手,呢度冇姓向㗎。」要求他們離開。
馬德接着表示:「我都係追條數,我搵你哋,你哋又唔覆機,我之前擺低封信,你哋又唔覆。」三人最終被到場警員拘捕,事件擾攘兩至三個小時。
警員供稱,當日收到一宗「糾紛」報告後,到場了解,馬德當時表示要向張玉珊和向華勝追討一筆六百萬元賭債,指向曾分期還款三十多萬,警員便致電張玉珊,希望她能到場把事情弄清楚,但遭拒絕,其間並無聽過有人表示會召十多人登門。
三名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選擇不自辯作供,裁判官彭中屏在判案時稱,警員及另一證人均表示沒有聽過被告所稱,會派過百人登門,相信事件屬上門追債而引發的糾紛,杜雯慧屢勸三名被告離開不果,沒有即時尋求協助,反而落樓報警,並引領三人入會議室,讓警員拘捕,認為報警為商業決定,基於證人口供不脗口,最後裁定三名被告罪名不成立獲釋。
案件編號:KCCC1685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