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女挑戰入境例無限期押後

菲女挑戰入境例無限期押後

【本報訊】菲律賓女傭以居港滿七年為由,去年向入境處申請成為永久居民,但處方以她受僱期間不算連續居港,又不視香港為永久居所,拒絕申請,她指法例歧視菲傭,違反《基本法》,獲高等法院批准進行司法覆核,入境處昨要求法庭收回成命,指她應先到人事登記處審裁處上訴,法官雖同意此說,但沒撤銷覆核許可,而是將案無限期押後,讓她有需要時再進行覆核。
協助申請人JulitaF.Raza的人權組織代表AaronNattrass批評,政府在拖延處理入境條例歧視菲傭的憲法問題,三十四歲的申請人於九二年來港當女傭,現時以旅客身份留港。
案件編號:HCAL10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