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月多名政府前高官如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警務處前處長曾蔭培等,退休後旋即加入私人機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公務員的「過冷河期」只有半年是太短,形同虛設,建議增至兩年,甚至禁止高官退休後為財團服務,以杜絕利益輸送可能。
根據政府現行規定,公務員必須在退休兩年後,方可自由工作;如果退休兩年內從事業務或受僱工作,必須向退休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申請,政府一般會對首長級人員實施為期半年的禁制期,由申請人停止為政府服務當日起開始計算。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昨討論公務員退休後申請就業問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表示,去年有五十二名退休首長級官員共提出了七十六宗退休後工作的申請,除一宗被駁回外,其餘均獲批准。至於非首長級人員退休後申請就業就有一千二百四十四人,共提出了一千二百九十七宗申請,全部獲批。
民主黨議員張文光批評,政府除駁回一宗申請外,其餘全部申請都獲批,可謂「有求必應」,並指過冷河期是「假關卡」,沒有作用。職工盟議員李卓人擔心,高官在位時為了退休後有更好出路,主動巴結財團作利益輸送,故建議禁止高官退休後任職財團職位。
王永平回應時指,會檢討公務員退休後受僱情況,不排除會延長過冷河期,但會先徵詢公務員意見。